政策性貸款補助
公告高雄市相關區為辦理香瓜、洋香瓜及西瓜115年4月上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
| 發布日期 | 115/04/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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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發文字號 | 農糧字第1151008545號 |
| 依據辦法 | 農業天然災害救助辦法第六條 |
| 補助縣市 | 高雄市 |
| 公告事項 |
公告高雄市相關區為辦理香瓜、洋香瓜及西瓜115年4月上旬豪雨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。 一、本次辦理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地區與救助項目如下:(一)岡山區、阿蓮區、路竹區:香瓜。 (二)全市:洋香瓜、西瓜。 二、本次救助額度以「農業天然災害現金救助項目及額度」所定額度標準辦理,依下列額度予以救助: (一)西瓜(蔬菜四):每公頃為6萬4,000元。 (二)香瓜、洋香瓜(蔬菜五):每公頃為8萬元。 三、救助對象應符合下列規定: (一)符合本辦法第五條規定之農民。 (二)辦理救助項目損失率達20%以上者,依救助額度予以救助;未達20%者不予救助。 (三)有關農產品救助次數,依本辦法第五條第五項規定辦理。 四、本案現金救助之作業程序及期限: (一)依本辦法第十二條規定辦理,請相關公所自115年5月1日起至5月15日止,受理農民申請辦理現金救助,假日得照常受理農業天然災害救助申請,倘於受理期間內因天然災害發生停止上班時,受理期間按停止上班日數順延。 (二)個案如因天災或其他不應歸責於己之事由(如交通中斷或通訊中斷等),致未能於受理期限內提出申請者,得於原因消滅後10日內,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條規定向相關公所申請回復原狀,由公所核實認定後,逕予受理。 |
| 附件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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