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補救助專區
113年木瓜 (下半年)、113、114年期芒果及114年度鳳梨保險費補助申請
資格對象
- 農民限制:
農產業保險費補助案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主管機關不予補助:
- 文件不備或其他欠缺情形而無法補正,或經通知限期補正,屆期未完成補正。
- 未於公告受理期間內提出申請。
- 保險標的之土地,未取得合法使用權或其使用違反土地使用管制規定。
獎助項目
- 農民依據: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第4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次受理保險費補助申請,為農業部公告之農業保險商品:
(一)113年4月24日農授金字第1137452254號公告「華南產物高雄地區風速及降雨量參數木瓜保險」。
(二)113年11月11日農金字第1137452678號公告「華南產物風速及降雨量參數木瓜保險」。
(三)113年12月3日農授金字第1137427147號公告「國泰產物芒果農作物保險(政府災助連結型)、(區域收穫型)、(屏東區域收穫型)」。
(四)113年11月12日農金字第1137452766號公告「新光產物鳳梨農作物保險(區域收穫型)」。
二、依據本辦法第3條附表規定,木瓜、芒果及鳳梨品項保險費補助比率及金額上限規定如下:
(一)木瓜、芒果:補助保險費二分之一,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。
(二)鳳梨:以保險契約投保比率為百分之一百計算之保險費,補助二分之一;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。農民應自付保險契約投保比例達十分之一以上,始予補助。
三、農民得依本辦法規定,檢附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、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等,於受理期間內至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保險費補助。
申請流程
- 農民
- 計畫申請
- 受理單位:農會
- 檢附資料:
- 農產業保險補助申請書
- 保險單副本
- 保險單繳費證明
-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
- 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
- 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
- 資料查核
- 受理單位:分署、縣市政府
- 請/撥款
- 受理單位:農會
- 備註:經審核符合規定者,由受理之農會轉入申請人指定之金融機構帳戶。
- 計畫申請
注意事項
- 農民依據:農業保險保險費補助辦法(以下簡稱本辦法)第4條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次受理保險費補助申請,為農業部公告之農業保險商品:
(一)113年4月24日農授金字第1137452254號公告「華南產物高雄地區風速及降雨量參數木瓜保險」。
(二)113年11月11日農金字第1137452678號公告「華南產物風速及降雨量參數木瓜保險」。
(三)113年12月3日農授金字第1137427147號公告「國泰產物芒果農作物保險(政府災助連結型)、(區域收穫型)、(屏東區域收穫型)」。
(四)113年11月12日農金字第1137452766號公告「新光產物鳳梨農作物保險(區域收穫型)」。
二、依據本辦法第3條附表規定,木瓜、芒果及鳳梨品項保險費補助比率及金額上限規定如下:
(一)木瓜、芒果:補助保險費二分之一,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。
(二)鳳梨:以保險契約投保比率為百分之一百計算之保險費,補助二分之一;金額上限為每公頃新臺幣三萬元。農民應自付保險契約投保比例達十分之一以上,始予補助。
三、農民得依本辦法規定,檢附保險單副本及繳費證明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、金融機構存摺記載戶名及帳號頁影本、其他經主管機關指定之文件等,於受理期間內至投保標的所在地之基層農會申請保險費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