獎補救助專區
農機貸款
資格對象
- 實際從事農(漁)業之農(漁)民。
- 農(漁)民團體。
- 辦理農機代耕或出租業務之農(漁)民。
- 前項第1款及第2款借款人使用土地、用水及設施,應符合有關法令規定,其從事之農業生產應經核准或依有關法令辦理登記。
獎助項目
- 用於購置全新農業機械或自動化設備(均可含附屬設備)其機種、機型或牌型,以農業部正式核定者為限。
- 用於購置經農業部個案核定之全新農業自動化設備(均含附屬設備)。
- 用於投資改造(改裝)傳統農業設備為自動化設備,以有關投資計畫經農業部核定者為限。
- 前項農業機械或自動化設備限供作從事農業之用,其屬於同一機種者,每一戶以貸款一台(套)為原則,同機種汰舊換新時,應將舊機有關貸款還清後始得辦理。
申請流程
- 備妥相關支付原始憑證至相關窗口辦理。
- 申請期限:
- 購置全新農業機械或自動化設備:申請貸款應在購買之前或其後60日內為之。但於購買後60日內申請者,提出申請時本貸款額度已用罄,借款人應另循其他方式籌措所需資金。購買事實日期之認定以統一發票記載日期、輸入許可證或海關進口證明書核發日為準。
- 投資改造(改裝)傳統農業設備為自動化設備:申請貸款應在有關投資計畫自農業部核定日起60日以內為之,逾期不予受理。